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2月3日拟对我司《年产1000千克桂花净油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000千克桂花净油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乐山路8号
黄山市徽园茅绿色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黄山市徽园茅绿色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利用目前现有2#生产车间1700平方米用于本项目建设,项目分为生产区、仓库、锅炉房三个功能区,配备溶解塔罐、计量罐、结晶罐、搅拌浓缩罐、冷凝器、缓冲罐等设备进行生产,配套建设泵房,一台1t/h天然气锅炉。新建化粪池及雨污管网。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000千克桂花净油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4%。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项目建设,无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为车间分隔装修、设备迁入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施工期总体较短、施工影响范围较小、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不利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材料运输带来的交通噪声及交通扬尘以及车间分隔装修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及噪声等。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车间(2#厂房)整个萃取过程为封闭设置,萃取过程中产生的挥发废气乙醇(以非甲烷总烃计),将真空泵排气口通入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处理后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P2(15m)高空排放。
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及烟气内循环技术处理后,由排气筒P1(8m)高空排放。
经计算,P1排气筒排放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标识)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P2排气筒排放的SO2、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NOx排放浓度达到《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不高于50mg/m3的标准。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水依托厂区现有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黄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渐江。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等机械设备运转噪声。设备噪声在经过距离衰减、建筑隔音、减震处理措施后,其噪声排放量较小,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博村处昼间噪声预测叠加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滤渣(植物质蜡质)、洗净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膜。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膜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滤渣(植物质蜡质)收集后外售;洗净废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方在按照规范要求的处理处置措施对所有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5、环境风险
企业应该认真做好危化间、危废暂存间等单元的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在落实各项相应的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杜绝风险事故,同时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演练,因此,拟建工程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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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uangshan.gov.cn/zwgk/public/6615714/10125613.html
http://www.huangshan.gov.cn/zwgk/public/6615714/10132497.html